首页  >>  法规政策  >>  法规政策

法规政策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成都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抽检实施办法

作者:成都消防验收 时间:2022-09-23 浏览次数:382

分享到:

成都消防验收抽检方式

(一)抽检频次。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对区(市)县消防审验质量专项抽检每年不少于2次,年度抽检应做到各区(市)县住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和项目审批类型全覆盖。其中,抽查每个区(市)县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分别不少于1个,且至少应包含1个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高层建筑或1个人员密集场所。

(二)抽检组织。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质量抽检应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由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自行或组织专家、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方式实施。原则上专家选取应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专家中抽取,检查专家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应与被查项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所需经费纳入年度城建资金计划。

对依法开展消防审验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自行或组织各区(市)县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对检互查的方式,采取网上检查加案卷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相关责任主体的检查,由市级消防审验部门采取网上检查加实体消防质量核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成都消防验收抽检结果运用

(一)问题整改。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对抽检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要求、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应出具整改通知单责令整改。被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问题有异议的,可书面向实施检查的消防审验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协调申请,消防审验主管部门通过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协调,并根据专家意见进行裁定。

(二)结果通报。市级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区(市)县住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消防审验工作开展好、质量高的给予表扬;对检查发现区(市)县住建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审验工作质量不高、把关不严(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卷评查规则》判定为不合格的),及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未依法履行消防设计、施工质量等主体责任的,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信用扣分。对检查发现建设、设计、审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消防技术标准、相关政策等的情况,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应加大抽检频次,并根据《成都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2022版)》(成住建规﹝2022﹞4号)、《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2022版)》(成住建规﹝2022﹞6号)、《成都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综合管理办法(2022版)》(成住建规﹝2022﹞2号)相关规定,计入诚信记录。

各区(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开展抽检工作。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成都代办消防盖章专业从事工民建的工程设计、办公、餐饮、酒店、娱乐场所等消防改造工程的专业设计公司,一直从事消防报审图制作、消防报批、报验和工程设计的业务,精通消防报批、报审等环节的政策法规及办理流程。对成都酒店代办消防、成都代办消防盖章、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验收、施工、安装、验收、维保等五个环节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管理,致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技术支持与服务。
135-5007-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