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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验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检测内容

作者: 时间:2017-09-04 浏览次数: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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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消防验收提示,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凡是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发生了火灾一般地说都能及早报警,不会酿成重大火灾。在我们交通港航系统许多重要的办公楼、仓库、变电站、控制中心,500总吨以上的各种船舶都根据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及国际海事组织《SOLAS公约》等有关条文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检测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检测内容

  1、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的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系统的接地、管线的安装及其保护状况;

  2、检测火灾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状况、安装质量、保护半径及与周围遮挡物的距离等,并按30~50%的比例抽检其报警功能;

  3、检测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保护接地的设置、主备电源的设置及其转换功能,并对控制器的各项功能测试;

  4、检测消防设备控制柜的安装质量、柜内配线、手、自动控制及屏面接受消防设备的信号反馈功能;

  5、检测电梯的迫降功能、消防电梯的使用功能,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和着火层的灯光显示功能;

  6、检测消防控制室、各消防设备间及消火栓按钮处的消防通讯功能;

  7、检测火灾应急广播的音响功能,手动选层和自动广播、遥控开启和强行切换等功能;

  8、检测消防控制室的设置位置及明显标志、室内防火阀及无关管线的设置、双回路电源的设置和切换功能;

  9、检测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照度、转换时间和图形符号;

135-5007-7119